安安还在减肥呢

无常才是真灿烂,动人在变幻

汉尼斯:无名碑





汉尼斯中心,私设如山,第一人称

卑微求评,请给我评论,真的想要同好一起讨论啊说我写得不好也没关系的,卑微落泪.jpg





我的丰功伟绩,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,铭刻于大理石上,镌于木板上,永世长存。当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,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亦即到来。

——塞万提斯《堂吉诃德》





        在我的青少年时代,玛利亚之壁尚未被攻破的年代,酒和肉还不是什么奢侈品。后来我龟缩在罗塞之墙内的驻地时,常常会回忆起当年的纵情饮宴。那些可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,是我一生的黄金时代。


        关于我一生的故事,它算不得精彩,甚至十分乏味。成长在不算贫穷也不算富裕的家庭,过着不算赤贫也不算奢侈的生活,在训练兵时期不算拔尖但也不曾垫底,毕业时当然没有进入宪兵团,也没有足够的勇气进入调查兵团,于是选择了回故乡的小城驻扎。


        同期们这样评价我:“汉尼斯,你是个温顺的人,总能很快地融入环境中,就像一滴水落入湖泊。你与人为善,所以在哪里都荡不起涟漪。”我很以这评价为荣,虽然我并不排斥涟漪本身,但我的确不想做荡起涟漪的石头。


        我只能做水滴,然后被卷入汹涌波涛。




        在我乏善可陈的前半生中,唯一可算点波澜的是一场恋爱。也不是什么动人的故事,人到中年,我甚至已经忘却多数细节。她夏天里喜欢拿手帕扎头发,扎得高高的,粗糙的麻布衬得她的高马尾更加浓密乌亮。我们在围着篝火跳舞时手拉着手站在一起,情到浓时躲在斑驳的树影里接吻,距离近到我能看见她鼻翼两侧的小雀斑。
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我回了我的故乡,她去了调查兵团,第一次出征就死在了墙外。她真是个小女英雄,可惜我已经想不起更多关于她的事情了,只知道她死得很惨烈,下葬时只找回一半的身体。




        我在老家结婚生子,从此有了个脾气不好但很爱我的妻子,以及不算聪明但很懂事的孩子。我妻子是栗色头发,她很爱美,会用细发针和木簪盘不重样的发髻。孩子出生之后她就不再费心收拾自己了,因为她把心力都花在了我和孩子身上。但我还记得,每年的结婚纪念日我会早起去买沾着露水的蔷薇插在她头发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唉,蔷薇,我的妻子和无数普通女人一样,最喜欢蔷薇、玫瑰这类又大又艳丽的花。我们是相亲认识的,第一次见面时我穿着驻扎兵团的制服,背后的标志是盾牌与蔷薇。我曾经一度为这个标志自卑,觉得没有调查兵团的自由之翼帅气,更没有宪兵团的独角兽威风。


        她说:“我倒是很喜欢呢,虽然只是依附于墙壁的普通植物,但依然可以开得很精神啊。”妻子说这话时是笑着的,那个笑容的美丽超出了我的描述能力。我后来根据回忆画了一副她笑着的小像放在怀表里,时时珍藏。后来玛利亚之壁被攻破,这块怀表是我出逃时唯一的随身之物。


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对酒肉的偏爱,我这辈子没有太强烈的欲望。我喜欢平淡,渴望稳定安宁的生活,或者说我从来就不思进取。早起带着妻子装好的饭盒和酒壶出门,在城墙驻扎时与老朋友们分享酒菜,下午醉醺醺地围坐在一起打牌,到了傍晚再带着酒气回家,孩子会顶着妻子的责骂给我端上醒酒汤,然后我会像天下每一个父亲那样摸摸他的头…或许看起来像是毫无意义的人生,但我觉得很有滋味,因为这是我的生活。


        我们这一期训练兵感情不错,到了大叔阿姨的年纪,同在希干希纳区的同期们还是每年都聚会。我几乎次次都不缺席,除了我的孩子因为热病去世的那一年。那可真是难受的一年啊,妻子一夜之间变成了不会笑的暴躁女人,我的酒瘾则愈发不可收拾。我至今不知道我们俩是怎么熬过来的,或许一切还是要归功于时间,时间像水一样逐渐抚平了伤痕,让它变得可以被忽略。总之,我和妻子接受了现实,格里沙医生到来前不久,我们已经准备好迎接一个新的孩子。


        还是说回我们这些老兵的聚会吧,一开始的几年人数大都不变,后来慢慢就凑不齐人了。身在宪兵团的回乡探亲不易,调查兵团的各位则是每次见面几乎都意味着诀别,驻扎兵团的人则大都死于城墙修缮时的事故或者孤独。


       是的,孤独。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我一样分回老家那么幸运,在陌生的边陲小城希干希纳,远离家乡的孤独让很多人都变得奇怪了。比如在训练兵时期为人最正派的比尔,迟迟无法调回自己家乡的失落让他沉迷于花街柳巷,在某个清晨被发现死在女支女的床上。又比如我印象深刻的那个年轻新兵,他的日记里写满难捱的孤寂,在所有人都熟睡的深夜用枪打爆了自己的头。我想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过分脆弱,换成是我在他们的处境或许表现得更糟。


        人生的发展是无常的,是充斥着诸多不确定因素、不遵循任何规律法则的荒诞故事。许多时候,我们对自己的人生都只有经历和见证的资格,而并没有掌控的余地。在被这无常的利刃刺中时,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忍耐或崩溃,鲜少有人能做出有效的反抗。我很早就隐隐约约地明白了这一点——人生的容量是极其有限的,正如小小的池塘载不动太大的船。


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流行病和格里沙医生来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不同于已经为人所熟知的热病,那场流行病是全新的瘟疫,像大火一样吞噬了整个希干希纳区。我的妻子烧得像块火炭,腹中的孩子也因此流产。我自己也病得不轻,如果不是格里沙医生及时出诊,也许我连妻子都会失去吧。这样看来,普通有时也是种令人振奋的特质,虽然它令我的故事与大成就绝缘,但也让我免于直面大苦难。病愈后,我和格里沙医生成了朋友。


        格里沙医生的儿子艾伦是个不合群的孩子,经常跟别人起冲突,但他没什么坏心眼,和妈妈几乎一模一样的清秀五官笑起来时很讨人喜欢。他们家的养女三笠则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,我从未见过有谁有她那样的才能,能把所有事都利落地完成。他们俩最好的朋友是阿尔敏,由爷爷养大的金发小男生。我妻子出嫁前和他爷爷是邻居,阿尔敏小时候她抱过他,还曾把自己年轻时的裙子改小了给他穿,把他当女孩子打扮。


        我几乎是看着这三个孩子长大。他们三个几乎每天都要路过我驻守的城墙,背上背着刚拾回的柴,或者是和街上的孩子王打架。阿尔敏嘴巴很厉害手上功夫却不行,往往是先被欺负的那一个,然后艾伦会大喊着杀到,三笠则紧随其后负责把所有人都打趴下。现在想想,他们的性格在那时就初露端倪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我很喜欢他们三个,无论是吵闹的艾伦,满脑子奇思妙想的阿尔敏还是酷酷的小三笠。我时常会想要是我的孩子们活下来了会不会也长成他们这样呢?接受了自己这辈子很可能不会有子女的事实后,对于别人的孩子反而愈加怜爱了,大概是潜意识中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吧。我并不绚烂的人生拼图,因为他们三个的存在而彻底完整。


         阿尔敏的爷爷有时会托我照看一下他,尤其是在农忙的时候,我经常会帮着送这孩子上下学。和阿尔敏在一起很有趣,他有着许许多多的奇妙想法,仿佛心里头装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。他还是个记忆与悟性都很好的孩子,对于知识和学问本身有着某种天赋的狂热。我记得有一次他曾给我背诵自己看来的诗文:


        “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完了,

         当行的路我行尽了,

         当守的道我守住了,

         从此以后,

         必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。 ”(出自《圣经•新约•提摩太后书》)


         我问他这是哪里看来的句子,他却一脸紧张地不说话了。那一刻我明白他偷看了描绘墙外世界的书,但我没有揭穿这孩子。我知道的,有些鸟的翅膀是五十米的高墙也拦不住的。在训练兵时期我已见过不少这样的鸟,他不过是其中比较年幼的一只罢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我只是揉了揉他的金发,叮嘱他切不可将此诗念给他人听。阿尔敏用力地点了头。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那天的夕阳很美,我和他走在路上,迎面碰见了笑着的艾伦和三笠。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我的希干希纳城最后一次夕阳。


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,巨大的人脸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城墙上方。


        阿尔敏带着我慌张地赶到时,格里沙医生的妻子卡露拉已经被埋在了废墟里,巨人正慢慢接近。三笠和艾伦哭着看向我,孩子们以为我有足够的勇气与巨人搏斗,我自己也如此误解着。


         直到正视那巨人面庞的前一秒,我都如此误解着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巨人攻陷玛利亚之壁的次年,我的妻子死于拓荒地的风寒和营养不良。


         她走的那天天空阴沉沉的,将雨未雨的天气。拓荒地的木板屋潮冷得可怕,为了让她舒服些,我把炉子烧得很旺。火光下她的脸庞不再是病态的苍白,而是透着点暖黄。她的生命之火即将燃尽,整个人陷入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,嘴里一个劲儿说着什么。我把耳朵凑近去听,鼻尖触到她花白的头发:


         “汉尼斯,唱歌…给我听吧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听什么呢?”我吸了吸鼻子。


         她剧烈地咳嗽起来,两颊泛出病态的潮红,我拍着她的背,好半天她才喘匀气。她怕我走开,一直用手抓着我的手。她昔日里勤劳灵巧的手,如今的气力还不如个婴儿,但她依然努力地抓住我,怎么都不放手:


        “唱我们婚礼上…婚礼上那首歌,”她气若游丝地说着,“跳舞…跳舞时…那首歌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她说的是婚礼后舞会上那首歌,是希干希纳城流传百年的的古老歌谣,是我和她从小听到大的歌。这首歌我会唱,她也会唱,艾伦也会唱、三笠也会唱、阿尔敏也会唱,每一个活到今天的希干希纳城人都会唱:
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穿过水流湍急的小河,

         河的对岸住着我心爱的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的姑娘她有动人的面庞,

         比所有新开的花儿都更鲜亮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彻夜难眠想着她的笑脸,

         她笑得比这流水还欢畅。

         请让我取了河水回去冶炼,

         把她的笑容铸在那青铜器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 我爬上乱石嶙峋的山岗,

         山的顶上住着我心爱的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的姑娘她有悦耳的歌声,

         余音绕梁不散兮过耳也难忘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辗转反侧念着她的歌声,

         她唱得野百合都急开放。

         请让我捡了山石回去打磨,

         把她的歌声铭刻在大理石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 我走进绿意盎然的森林,

         森林深处住着我心爱的姑娘,

         我的姑娘她有高贵的德行,

         好似那中空高挂着的银月亮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忐忑不安惦着她的德行,

         情话到嘴边却也不敢放。

         请让我拾了落花回去染色,

         把她的德行镌在那松木板上——”


         我顿住了,一般而言,这首歌是只唱前三段就够了。但妻子握了握我的手,示意我把最后一段唱完:


         “我站在荒草丛生的坟前,

          无名碑下睡着我心爱的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我的姑娘啊她没留下名字,

          只剩下我的心把她默默安放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我流着眼泪抛下她去远行,

          满腔悲痛啊我莫敢相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就让我割了头发搓成琴弦,

          让她永远活在吟游诗人的歌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就让我割了头发搓成琴弦,

          让她永远活在吟游诗人的歌唱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 歌唱完了,她嘴里还在喃喃着什么,我把耳朵凑近去听,发现她在念叨着一个词。


         蛋糕。


         跳完舞就该切蛋糕了,这是玛利亚之壁内流行的婚俗。


         “我想…吃蛋糕…”


         她不说话了,她再也说不了话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简陋的木板屋陷入一派死寂,只有炉膛中的木块偶尔爆开,发出几声轻响。


         蛋糕啊。


        没有烤箱,没有奶油,没有牛奶和水果,隆冬时节的拓荒地连鸡蛋都没有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“啊真是,好想念酒菜的味道啊,一天三顿都是压缩兵粮的日子快让人味觉失灵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这样的抱怨。


       一个时代已经逝去,往昔的生活如同残旧的壁画一天天从墙上剥落。当酒肉和盐都成了奢侈品时,火腿和饮宴就成了传说。从会走路起就必须参与开拓地艰辛劳动的孩子们,又怎会懂得与伙伴一道上下学的快乐?妻子去世后第二年,我在某一日的清晨早早出门,来到了街上却茫然不知所措。直到看见一对路过的新人,我才想起自己要干什么。


        这对路过的新人打扮简朴,新郎的扣眼和新娘的发髻都空空如也。


        是了,我想起来了。从845年开始,墙内所有的花田都被开辟来种植谷物了。所以这一代年轻人的婚礼上都见不到鲜花了。已经结婚的人也再没有机会在纪念日的清晨早早出门,为伴侣带回沾着露水的新鲜蔷薇了。

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“我也一起去,”盘腿坐在城墙上时,我这样对三笠和阿尔敏说,“对于我而言,如果不能看到你们三个凑到一起,我的平凡生活就无法回来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 从来,我都不是什么舍己为人的英雄,我只是想事情回到原本该有的样子罢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其实我在前面说了谎,我并不是一直以来都如此温顺平和,善于融入周边环境的。在童年时代,我也是有过小小的叛逆的。


        每个人小时候好像都写过这样的作文,《我的理想》或是《我的梦想》。
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是活在希干希纳城那平静如死水的日常中,年幼的孩子大多也还是能写出绚烂的文字。当然,这或许也和我那个善于启发和引导的文学老师有关。他总是天马行空的,鼓励学生们一切大胆的想法。这样过分活泼的氛围,实在是和从小就喜好虚伪平和的我格格不入,于是我写了一篇十分出格的文章:
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的梦想吗?好像并没有什么梦想呢。我家里条件并不是太好,一到12岁就必然要在成为生产者和军人之间二选一。但一家三代都是生产者的话难免会被看不起,好吧,那我的梦想就是当兵了。我要当一名驻守城墙的普通士兵,如果毕业后能被分回故乡希干希纳那就万幸了。每天无所事事地守着从小看到大的城墙,找一个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的女人结婚生子,上年纪了就在修缮事故中意外死去或者退休后平静地老死,最后长眠于城郊墓园里一块小小的石碑下方,碑上头写着“献给希干希纳区驻扎兵团的汉尼斯“,这就算是有始有终的一生。


         我的子女会带着孙辈们前来祭拜,然后再过上几十年一百年左右,等到石碑上的字都模糊风化,像歌里唱的一样成了无名碑,那时世间可能也再没有记得我的人了,而希干希纳区平静的日常依然留存。我的子孙后代,会在我生长的土地上继续重复着先辈们平静的生活,这就是我一点也不伟大却很坚定的梦想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小时候的我读完了这篇作文,引得班上同学一片哗然。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并没有当众斥责我,只是微笑着让我下了台。那天放学后他把我单独留下,带着我去看学校后山处的河流。那时是夏天,我记得很清楚,他把我的手轻轻地按进水里,让我感受河水的流动。


        “很平静,很缓慢,是吗?因为这不是一条落差大的河流,它流经的地域大都是平原。但是,如果你试着往下伸手,会发现它其实比目测的要深得多,也蕴藏着比想象中丰富得多的可能性。”老师说着把他的手也伸进去,河水瞬间淹没了他的小臂。
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小河,汉尼斯。就像你作文中说的,今天班里的大多数孩子,一到十二岁面临的选择也就只有当生产者或者当兵了,可就算是这样少得可怜的选择,也还要受到社会偏见和家庭期望的干涉。一开始浪花四溅的激流,最后都难免会沉淀为这样平缓的小河。我知道你现在还未必能理解这些话,但是你要记住此刻的感受,记住从你指缝间穿过的流水。记住,即便是这样平庸的河流,也有属于自己的、蜿蜒不息的道路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老师把手臂从河水里抽出,他甩了甩指尖的水滴,而后抬手指向墓园的方向:


      “就像那里的人们一样,汉尼斯。大多数人的一生的确都乏善可陈,不是每个人的故事都有流传的价值,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被浇铸于青铜器上、铭刻于大理石上、镌于木板上、永世长存的。但我想告诉你的是,即使是只存在于吟游诗人口中的无名碑,它底下躺着的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。他们也曾像我们一样认真地活在这人间,虽然连名字都没留下,但这不等于他们没有真切地存在过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老师只教了我们两年就被调走了,听说是王政下派的教育督导员认为他的教学风格过于天马行空所致。我后来再没有见过他,甚至怀疑过世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,他究竟是不是我童年时代的幻觉。但此刻,巨人伸手把我抓起来的此刻,我脑海中却突然闪过他的面庞,闪过那个在河边度过的夏日傍晚。那时平缓的河水静静地从我指间穿过,带来清凉气息和水草含着腥气的香。我手心里有半透明的小红鱼摆尾,它吐出的水泡在我手腕上破开。老师就蹲在我身边,蹲在河畔的晚风里,他的话随着流水漂过来,一字一顿,无比清晰。


        他说,你一定不能忘记啊,汉尼斯。
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来了,你看见了,你用心感受了,你在这世上爱过了,这就已经很了不起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这就已经足够了。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全文完)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  


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  





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   



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


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
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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